一、招标条件
盐城港射阳港区多用途码头一期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与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项目相关部门已经批准实施,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盐城港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盐城港射阳港区多用途码头一期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与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项目:依据工程设计方案,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导则要求,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要求达到审批要求,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审查并完成审批,后续根据需要调整,直至获得相关批复。
2、招标范围及要求
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盐城港射阳港区多用途码头一期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与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项目。
质量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以及国家现行其他规范和强制性标准要求。
服务期限:6个月(具体起始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招标控制价:54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不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在中国海域使用论证网(全国海域使用论证信用平台)和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实名注册及校验通过;(须提供备案截图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海洋、环境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高级职称证明文件、社保证明)。
5、企业自2020年1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海域使用论证或环境影响评价业绩,并同时取得主管部门的预审意见或相关批复。(须提供合同证明复印件和预审意见或相关批复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禁止情形:
拒绝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8、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的。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
10、本次招标一律不接受联合体和挂靠投标。
11、投标人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获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3年12月19日~2023年12月25日18:00时前(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领取人身份证到江苏盐城港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亭湖区水城路(江苏盐城港亭湖港开发有限公司209-210室),联系人:高磊,联系号码:15251066987 )现场或网上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下午15:0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盐城市亭湖区水城路(江苏盐城港亭湖港开发有限公司3室会议室)。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注:本项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的人员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上述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或未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原件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066124869
招标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875144122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盐城港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磊 联系电话:15251066987
联系QQ:439661741@qq.com